1 注册账号
登录网站 https://icp.cloud.21vianet.com
- 点击 “注册”
- 填写账号信息。系统会默认注册邮箱为登录账号,如果邮箱或手机已经注册过,请更换其他邮箱或手机号码,如图1.1所示

图1.1
- 注册成功后即可点击“返回登录”开始正常操作
2 输入备案信息
2.1登陆备案系统,点击 “新增备案” 进入校验页面,如图2.1-1~图2.1-2所示。

图2.1-1

图2.1-2
填写备案的域名及主办单位证件信息,系统会根据域名及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来核实是否存在已备案记录,没有备案记录的则被认定为首次备案。
2.2首次备案即跳转至填写主体信息,具体操作如图2.2-1~图2.2-2所示。
填写主体信息请注意以下几点:
-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号码,请填写 “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”。
- 主办单位通讯地址,请填写真实准确并且详细的信息,具体到街道以及门牌号,例如,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,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。
-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,若无特定投资人或主管单位,填写主办单位名称即可。
- 主办单位负责人,以公司为主体进行备案,主体负责人建议填写营业执照上法人的相关信息。
- 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,归属地需与主办单位所在地对应一致。
- 负责人证件号码,最后一位若为 “X”,请大写。

图2.2-1

图2.2-2
2.3填写网站信息,具体操作如图2.3-1~图2.3-2所示。
- 网站名称:不可将域名或网址作为网站名称;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,不得以 “中国” 等字头命名。
- 网站首页URL:填写顶级域名对应网址即可(如www.abc.com);根据现阶段管局规定,备案主要针对顶级域名,顶级域名已备案的二级域名可以正常使用。
- 若网站负责人与主办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,请分别填写他们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,且二者信息不可相同。
- 新增网站时,建议先查看主办单位信息,若主办单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需先修改主办单位信息,进行备案变更操作;备案变更管局审核通过后再新增(注意:修改主体信息时无法进行新增操作)。
-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,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,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,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(含公司股东)、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;同时,必须是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名,且在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。
- 特别注明:2.1系统发现证件号已有备案但域名无备案记录,系统自动跳转到先写网站信息

图3.2.3-1

图3.2.3-2
2.4 网站接入信息,如图2.4所示。
- 网站IP地址:必须填写属于我公司网段的IP地址。
- 网站接入方式:云接入。
- 服务器放置地点:可以选择 “北京” 或 “上海” 。
- 新增接入时,建议先查看主体信息,若主体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需先修改主体信息,进行备案变更操作;备案变更管局审核通过后再新增(注意:修改主体信息时无法进行新增操作)。
- 特别注明:2.1系统发现证件号和域名都有备案记录,系统自动跳转到先写网站接入信息

图2.4
3上传备案资料
注意事项:
- 点击“PC上传”后按照系统指示选择文件,逐步上传相应附件,如图3-1所示。
- 所有附件应为 “原件彩色扫描件” 或 “原件拍照” ,格式为jpg 格式。
- 大陆境内身份证需在3个月内有效。身份证正反面需要合成一张图片上传。
-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只需填写 “网站主办者名称” (备案主办单位名称) 和“网站域名” (不需加www. ),并在“网站负责人签字”处签字加盖公章(个人备案需要按手印)即可。请勿在“核验人签字及单位盖章” 处填写任何信息。
- 域名证书:首次备案时可在“现场核验照片”处上传此份文件代替暂未获得的照片。
- 域名证书中的注册者需与备案主体或主体负责人一致。

图3-1
- 如未涉及前置审批项,则直接点击“返回首页”,如图3-2所示

图3-2
4提交备案信息注意事项
- 新增备案时如要提交多个网站申请,在返回首页后,点击 “编辑”,在页面下方找到“主体网站信息”,进入下个页面,点击 “新增网站”,可以继续录入网站。如图4-1~图4-3所示。

图4-1

图4-2

图4-3
- 如无其他网站备案,点击 “提交备案”,等待初审。如图4-4所示。

图4-4
- 为确保审核通过,域名在审核期间不要开启隐私保护。
5备案变更及注销
5.1 变更备案
客户可以变更已经通过管局审核的备案信息,但变更必须要再次提交管局审核才可生效,点击首页的“变更备案” 等待几秒后跳转到 “变更备案信息” 选项卡,选择在对应处编辑修改后点击 “提交备案” 即可。如图5.1-1~图5.1-2所示。

图5.1-1

图5.1-2
操作备案变更请注意:变更备案时,核验单内网站负责人签字日期有效期为3个月,过 期需要重新进行面签。
5.2注销备案
若已经备案成功的信息需要删除,可以进行注销备案的操作。先在首页中选择“注销备案”,如图5.2-1所示。

图5.2-1
在跳转页面中选择对应注销项,如图5.2-2所示。

图5.2-2
确认注销类型后填写相关信息并“保存”,如图5.2-3所示。

回到主页面的“注销备案信息”选项卡中提交备案即可,如图5.2-4所示。

6备案信息提交后的备案操作
- 提交备案后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并以邮件或电话和您沟通有关信息资料的具体问题,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。
- 初审通过后,我们会邮件通知您下一步操作,请按邮件要求完成拍照,并携带 “网站真实性核验单+网络安全责任书”原件到蓝云面签或自制幕布拍照并邮寄资料。
- 面签地址:
北京(同时也是资料邮件地址):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 电话:4000890365
上海:上海浦东区科苑路88号3号楼657室 电话:021-28986102
- 我们收到纸质备案材料和照片后会在1.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审核期间如遇到问题, 我们会电话和邮件与您沟通有关信息资料的具体问题,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。当您的信息准确无误时,我们将直接上报管局。
- 备案成功后,管局将邮件和短信通知主办单位负责人。
附:部分省份管局审核周期预估,最终审核时间以管局为准
3周:甘肃、云南
2周:北京、湖北、天津、江西、广西、内蒙古、浙江、河北、黑龙江
1周:广东、江苏、河南、陕西、安徽、福建、贵州、辽宁、海南、湖南
3天:重庆、上海
- 提交备案信息之后,您可以在相应的备案类型模块内查询备案进度,如图6-1所示。

图6-1
- 如果管局审核未通过,我们会电话和邮件与您沟通,告知原因并协助您再次上报信息资料,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。